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服务 -> 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 -> 正文

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接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现场评审

作者:王世雯 发布日期:2026-03-31

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接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现场评审

2026年3月29日至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CMA评审专家组一行3人莅临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开展CMA现场评审工作。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法医毒物及法医物证鉴定人、鉴定助理及相关人员全程参与本次评审。

15CDA 

(图 1 评审现场照片)

评审期间,专家组严格依照 CMA 资质认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先后听取了鉴定所关于实验室整体概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本次评审筹备工作的详细汇报。现场核查了机构合法地位证明文件、检验检测实验场所,对本次评审涉及的仪器设备配置、检测专业人员资质进行了逐一核验;细致查阅了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记录、实验环境条件控制记录等资料;随机抽查十余份技术档案,并对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开展资格审查与现场考核。经过全面、严谨的核查评估,专家组对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的规范化运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专业技术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评审中发现的细节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为鉴定所后续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次 CMA 现场评审的顺利开展,是对本所检验检测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的全面检验与专业认可,标志着鉴定所的技术能力、管理体系已基本达到国家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规范要求。下一步,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将以此次 CMA 现场评审为契机,持续秉持规范化、标准化、综合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仪器设备保障能力,优化司法鉴定服务流程,切实把质量管理要求贯穿司法鉴定工作全过程。全体司法鉴定人将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以更专业的技术、更严谨的态度、更规范的操作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疆司法领域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坚实的司法鉴定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