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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徐茜 来源:教科办  日期:2024/10/11 19:00:32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基础医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确保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免生复试

(一)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10%;硕士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20%。

5.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6.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不得跨专业报考。

7.2025年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推免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考生于2024年9月28日-10月7日登陆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提交以下材料PDF版至招生学院指定邮箱(https://yjsxy.xjmu.edu.cn/info/1115/2177.htm,本校推免生仅需提交第1、2、4、5、6、7项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

3.《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4)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6.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7.其他材料(如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扫描件)

8.《新疆医科大学推免生双向选定导师登记表》(附件5,PDF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   10月12日 上午10:10-11:00

复试地点  雪莲山校区教学楼A702室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2.复试成绩和内容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察外语听说能力(20%)、基础知识(20%)、专业知识(20%)、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20%)及综合素质(20%)等五个方面的水平

三、接收工作进程及要求

(一)9月28日-10月7日,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

(二)10月8日,学院制定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三)10月8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四)10月12日,学院开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五)10月14日前,学院公示复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成绩等,依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复试专家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妥善保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工作的监督保障

复试工作实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察和巡视,制定申诉和复议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实现对复试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

对于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0991-2110316(研究生办公室)

0991-2110317(学院综合办公室)

    

 

 

                                                  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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